展覽用品是指在境內展覽會期間供消耗、散發的用品,可由海關根據展覽會性質、參展商規模、觀眾人數等情況,對其數量和總值進行核定,在合理范圍內,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恒邦代理國外參展設備進出口報關,協助企業提交保證金或其他擔保,向海關提交備案證明及展覽品清單等有關單證辦理。
一、國外展覽品進口報關手續
1.展覽用品備案 參展人或進口代理企業在展覽品進境或出境前20日,向主管地海關提交備案證明、展覽品清單;
2.申請辦理暫時進出口報關,向海關提交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或海關認可的其他擔保,可以暫不繳納關稅;
3.在規定期限內未運出或展覽期間出售的,海關依法征收關稅。
二、暫時進出口報關貨物期限
1.自進口報關之日起6個月內需出境;
2.因特殊情況延長的,應提前30日提出延期申請,提交貨物暫時進出口境延期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最多3次,最長不超過6個月;
3.國家重點工程、科研項目延長期18個月,期滿仍需要延期,要向海關總署審批;
4.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進出口及納稅手續,要補交稅款及按日收取萬分之五滯納金。
三、展覽品類別
1.展覽會展示的貨物;
2.為了示范展覽會展出的機器或器具及所使用的貨物;
3.設置臨時展臺的建筑材料及裝飾材料;
4.宣傳展示貨物的電影片、幻燈片、錄像帶、錄音帶、說明書、廣告、光盤、顯示器材等;
5.其他用于展覽會展示的貨物。
恒邦進口代理展覽用品報關,協助客戶整理詳細展覽用品清單,并提交相關設備品名、功能、原理等,快速高效辦理暫時進出口報關,讓企業順利完成參展任務及展后貨物出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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