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機械采用一般貿易進口報關,其監管條件帶“7”、機電產品帶“O”都要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
自動進口許可證是指商務部授權發證機構依法對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頒發的準予進口的許可證件。我國對進口商品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向商務部及其授權機構申請,申報內容合格簽發許可。
自動進口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條件
1.進口經營資格。
2.進口商需具備進出口經營資格;實行國營貿易的須具備國營貿易資格;某些貨物進口須符合有關商會、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要求。
3.進口貨物用途或者最終用戶符合法律法規特定規定。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條件,如商務部公告中有特定要求的。
二、受理方式
1.網上申請:進口經營者在網上申請前應先申領用于企業身份認證的電子鑰匙。登錄商務委網站,進入相關申領系統如實填寫《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等資料。
2.書面申請:進口經營者可以從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網站下載《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可復印)等有關材料,按要求如實填寫,與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材料一并遞交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
三、辦理機構: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事務一處。
四、所需材料
1.進出口經營資格證書、備案登記表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原件(以上證書、文件僅限年內初次申領者提交)。
2.自動進口許可證申請表原件。
3.貨物進口合同(正本復印件)一份。
4.屬于委托代理進口的,應提交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
5.對進口貨物用途或者最終用戶法律法規有特定規定的,應當提交進口貨物用途或者最終用戶符合國家規定的證明材料。
6.針對不同商品在《目錄》中列明的應當提交的材料原件。
7.商務部規定的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8.進口經營者公函(介紹信)原件。
9.進口經營者領證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項
如因異地申領等特殊情況,需要委托他人申領的,被委托人應提供進口經營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應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
七、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告知方式: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進口許可證》
申請企業可通過網上辦事系統自助查詢辦理進程,辦結后到商務部辦事大廳領取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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