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首次承辦國際報關協會同盟(IFCBA)兩年一次的國際會議。會上,海關總署透露,正在全力實施《海關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方案》,預期在2020年完成改革,屆時貨物通關將更加便捷、高效,貿易安全程度也將大大提高。
歸類、審價等可以放行后再做
目前企業要先進行申報,再歸類、審價、原產地審核,經查驗后才能放行,然而歸類、審價和原產地審核等事宜往往費時費力,加長了通關的周期。其實,通過對風險等要素的審核,對于一些誠信的企業,上述事宜可以在放行后進行。
據透露,此次改革明確的方向正是“一次申報、分步處置”。改革后,企業經過一次申報,先由口岸海關分析驗證貨物品名、數量、禁限等準入屬性,排查準入風險后,企業自繳稅款或憑擔保先放行貨物,放行前需現場驗估的,可通過取樣等手段存證后放行;放行后,再由屬地海關分析驗證貨物歸類、價格、原產地等稅收屬性,通過批量審核與驗估、核查、稽查等,完成貨物放行后的稅收征管作業。
從“要我繳稅”到“我要繳稅”
創新報關審核管理模式的同時,稅收征管方式也將進行改革。稅收征管方式改革前,企業在報關后,由海關對企業申報的歸類、價格、原產地分別采取依法“審核確定”、“審查確定”的方式,在“確定”上述要素后確定一個應繳稅款并開具稅單,企業憑海關確定的稅款進行繳稅作業。
改革后,海關的管理模式不再是逐票“確定”企業申報要素是否正確、準確,以及稅款有多少,而是除企業報關以外,由企業自主按照法定規則申報歸類、價格、原產地,按照法定規則計算應繳稅款并自行辦理支付、稅單打印。
通關一體化要各地“內涵”統一
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具體而言,主要由“兩中心、三制度”構成。兩個中心分別是風險防控中心、稅收征管中心,三個制度分別是創新報關審核、稅收征管的管理模式,以及創新協同監管制度。
破除部門、關區、業務條線之間的限制,整合機構職能,再造通關流程。以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動口岸管理相關部門通關協作,形成集約高效、協調統一的一體化通關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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