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減少商品歸類爭議,保障海關商品歸類執法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
有關商品歸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商品歸類決定同時失效。
在企業進出口報關業務中,商品歸類是一項專業強的工作。尤其面對企業種類多,涉及面廣的產品,做到每一種都正確歸類,需要經過長期實踐學習。同一種商品,不同的人對商品理解和認識不同,申報的HS編碼與海關認定的不同。而不同的編碼可能影響不同的關稅比例及監管條件,因而經常導致歸類錯誤,要求重新申報,或補稅處理,嚴重的面臨行政處罰。
大部分企業被處罰卻找不到申辯的關鍵點,海關部署專門成立歸類辦公室,下設廣州、上海、天津、大連四個歸類中心受理預歸類申請。海關在HS編碼申報不當定性分為申報錯誤、申報不實和偽報走私。針對一般筆誤、失誤與海關最終認定不一致為申報錯誤,依據《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送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及時向海關申請修改與撤銷,不會承擔行政責任;若申報錯誤已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海關會依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當歸類申報遭到海關的質疑,要及時與海關人員溝通,解釋歸類原因,并提供相關依據,爭取海關認同。若不能申請修改與撤銷。當然,面對海關行政處罰認為海關不妥可申請提起行政復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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